中泰化学因财务造假遭重罚 被“ST”后连收两个一字跌停

时间: 2024-08-04 05:24:55 |   作者: 棉纺梳理板块

  近日,长期资金市场惊闻重磅消息,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泰”或“中泰化学”)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笔尖网》关注到,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3月27日,中泰化学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号)、(〔2024〕5号)。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2024〕5号)、(〔202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显示,经查明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公开披露不准确。(以下简称“相关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首席财务官彭江玲,任职期间全面负责中泰化学财务管理工作,是对上述全部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现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江军未能保证中泰化学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是中泰化学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监事张清华,自2020年7月以来担任中泰集团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参与审批了中泰集团部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方案,是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副总经理吕文瀚,负责上市公司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是应当对上述部分虚增收入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泰化学副总经理丁永众,负责中泰化学产成品和原材料运输管理工作,是应当对中泰化学部分资金占用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彭江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江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清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吕文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丁永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号)显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董事长杨江红任职期间全面负责中泰化学管理事务,对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虚增收入规模负有主要责任,且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对上述相关违法违规事实中全部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江红就相关事项提出了申辩,但新疆证监局对杨江红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新疆证监局对杨江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6号)显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刘洪,任职期间负责中泰化学整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对上述相关违法违规事实中全部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洪就相关事项提出了申辩。但新疆证监局认为当事人提出的履职时间短、信赖审计机构、不知情等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新疆证监局在量罚时已最大限度地考虑了中泰化学及当事人的内部治理和履职情况。因此,新疆证监局对刘洪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对刘洪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笔尖网》还关注到,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25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制股权的人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控制股权的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因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中泰集团立案。

  年3月27日,中泰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4号)、(〔2024〕6号)。2024年5月17日,中泰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显示,经查中泰化学未及时披露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中泰化学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新疆证监局指出,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控制股权的人,组织、指使了对中泰化学的资金占用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中泰集团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控制股权的人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违法的行为。时任中泰集团首席财务官龚春华,任职期间分管中泰集团财务、投资、融资工作,是中泰集团组织、指使中泰化学实施信息公开披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及《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 号),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龚春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笔尖网》关注到,中泰化学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通过一直在优化管理理念和完善产业生态圈,发展成为拥有氯碱化工和粘胶纺织产业两大主业的优势企业,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作为氯碱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延伸粘胶、纺织产业,上下游相互配套,构建管理精益化、产品差异化、品质高端化、生产绿色化、产业智能化的一体化生产体系。

  中泰化学发布的最新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1.18亿元,同比下降28.15%;归母净利润亏损28.65亿元,上年同期盈利7.7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9.1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6.7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5亿元,同比下降21.78%。

  中泰化学曾在业绩预告中指出业绩变动主要因,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基本的产品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滑,产品盈利能力显而易见地下降;2023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生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业绩下滑亏损增大,公司确认投资损失增加。

  此外,中泰化学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2024〕5 号)、(〔2024〕6 号),载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总利润、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通知》第七条:“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样予以适用,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中泰化学股票2024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中泰化学”变更为“ST中泰”。

  业内人士指出,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诚信是其立足之本,规范运作是其发展之基。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财务报告虚假记载等失信行为,将面临信誉破产、市场信任流失的长远影响。对于控制股权的人和相关责任人来说,重罚之下是对过往行为的深刻反省,也是对未来行为规范的严正警示。

  此次中泰化学被处罚事件,对其他上市公司而言,是一个强烈的警钟。它提醒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坚守财务真实性的底线。对于监督管理的机构来说,这是加强市场监管、提升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举措。

  中泰化学事件不仅是一个企业的危机,更是长期资金市场成熟度的一次检验。从长远来看,监管部门的果断出手有助于推动市场环境的净化,促进长期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涉事企业本身,如何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重建信誉,将决定其能否在风波中稳住脚跟,重回正轨。而对于整个市场,这样的案例也将成为未来防范风险、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对于投资者和监督管理的机构,这也是一个加强风险意识和监督管理力度的契机,一同推动长期资金市场向更成熟、公正、透明的方向发展。

  中泰化学 日线日收盘,中泰化学股价报收4.45元,复牌后公司已连续两日跌停。《笔尖网》将对中泰化学未来业绩表现,及股价走势保持关注。

  彭加木神秘失踪是场国际“大骗局”?749局高人揭秘事件后的线岁女孩被男友虐死,器官塞进公仔,过程长达2小时

  小米 Civi 4 Pro、Redmi K60E 等机型开启澎湃 OS 正式版内测尝鲜

  OPPO Find X8系列再次曝光:屏幕、摄影进化,有望重塑旗舰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