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快速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建议》(发改环资〔2022〕5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是有效补充我国纺织工业原材料供应、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对节约世界资源、减污降碳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工作,有关部门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形式推动行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行业仍存在回收体系不够健全、关键技术较为薄弱、行业标准有待完善、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快速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
答:《实施意见》编制的总体考虑是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方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为目标,着力打通回收、交易流通、精细分拣、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堵点、痛点,强化全链条管理,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
答:《实施意见》提出4项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建立健全循环利用体系,全链条发力,以废旧制式服装为突破重点,推动行业发展壮大。三是创新引领、规模利用。推进关键研发技术应用,加快绿色回收模式和利用方式创新。四是提质增效、规范发展。推进小散项目整合,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规范经营活动,积极培育骨干企业。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循环利用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到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生产者和消费的人循环利用意识显著提升,高值化利用途径继续扩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
答:《实施意见》聚焦废旧纺织品生产、回收、综合利用3个环节,明确了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9项具体措施。在推进纺织工业绿色低碳生产方面,提出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鼓励使用绿色纤维、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等3项措施。在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方面,提出完善回收网络、拓宽回收渠道、强化回收管理等3项措施。在促进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方面,提出规范开展再利用、促进再生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制式服装重点突破等3项措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标准规范。包括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消毒、分拣和综合利用等系列标准,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修订并落实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相关的管理办法、行为规范、技术方面的要求、规范条件等。二是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突破一批废旧纺织品纤维识别、高效分拣、混纺材料分离和再生利用重点技术及装备。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三是强化政策扶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为相关公司可以提供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合乎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予以资金支持。
答:《实施意见》提出3项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地方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本地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二是强化典型引领。支持大中型城市率先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探索高效利用模式,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骨干企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公共机构使用废旧纺织品再生制品。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宣传主题活动、企业使用再生纤维联合倡议活动、创新设计大赛推广活动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